1.突出表演者情緒 導引觀眾視線
顏色作用于人的視覺,可使人產生不同的情緒對應。比如紅色給人熱烈、激昂、危險等感覺,綠色則代表柔和、有生命力、清新等感覺,藍色表示憂傷、抑郁、悲哀的情緒等等。舞臺燈光運用這些顏色的情緒對應,可以反映角色人物的內心狀態,也可同時提示觀眾進入相應的情緒狀態。
2.顯示的時空轉換 使產生“蒙太奇”效果
舞臺燈光可以并列或間歇地出現在舞臺上,可以形成類似電影“蒙太奇”效果的切割組構時空的作用,讓人感覺這是一種穿越時間的表演。表現同一時間不同空間的兩種情況,只要以燈光將舞臺區分成兩個區域,兩邊各自為陣即可;表現同一空間但過去或將來發生的事情時,則可以利用燈光暗淡恍傯的作用,使時光倒流或超前。舞劇《家》中,運用了后一種燈光手法,使覺新眼中在坡上摘花的瑞玨幻化成了梅表姐過去在此游玩的形象,把不同時間的事件巧妙地層現在了同一空間中,讓觀眾體會到那一時刻的心情。
3.渲染劇中氣氛 暗示某種人物形象的存在
燈光有時也可充當動態視象本身,配合人物交待情節,化無形為有形。比如舞蹈《草原兒女》中,就運用了一盞跑燈,從天幕上急馳而過,代替了大隊手執馬燈尋找小兄妹的牧民和解放軍馬隊,言簡意賅,手法精煉。又如舞劇《魂》中,精神幾近崩潰的祥林嫂在幻覺中仿佛看見了阿毛。一束盤旋、跳躍的追光燈代替了阿毛的實像,與母親一起嬉舞。